当前位置: 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正文

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责

发布日期:2025年10月10日 14:52 点击量:

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发展战略规划、教育体制机制综合改革、目标考核和校本研究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.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及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,组织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制定发展规划,做好各项规划的落实、执行和督促、检查等工作。

2.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类型、办学定位等方面的调研论证,提出学校各阶段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建议。3.把握国内外高教改革发展动态,研究分析国家、地方层面的政策,为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信息参考和政策建议。

4.负责学校聘期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拟定和下达,负责评价考核二级部门和学院(部)的聘期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

5.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,完成重要数据的及时采集、整理分析和科学使用。

6.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,向上争取各类办学资源。

7.落实党风廉政、安全稳定、保密等“一岗双责”工作。

8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