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工作职责
发展规划处是负责规划学校发展战略、制定重大政策、推进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内设规划管理科、校地合作科、政策研究室和办公室四个科室。主要工作职责为:
一、跟踪研究国内外特色型高水平大学的管理理念、发展规律以及最新发展动态,组织研讨学校各阶段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;
二、研究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,负责编制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及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,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、科学性、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报告、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;
三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组织协调全校各学院、部门编制发展规划,宏观监控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;
四、负责学校发展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类型、办学定位的整体设计,研究和提出院系设置和调整方案,提出学校年度发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议,编制服务地方年度报告;
五、负责学校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学校重要合作项目、重大发展课题的初步研究、可行性论证和综合协调,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;
七、负责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;
八、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的日常工作,编辑出版《高教参考》;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